江苏师范大学第二届“校长杯”全运会乒乓球比赛暨第十二届“银球杯”乒乓球比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江苏师范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官网 三、竞赛时间、地点:2021年10月30—31日,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体育馆。 四、竞赛项目: 混合团体、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五、参赛单位:江苏师范大学各学院(含研究生院) 六、运动员参赛资格 运动员必须为注册在籍的本单位全日制学生,其他人员不得参加比赛。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单位的参赛资格并通报批评。 七、参加办法 (一)各参赛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1名、队员团体3-4人(含1名女队员),男单3人,女单2人。 (二)运动员必须为注册在籍的本单位正式全日制学生,其他人员不得参加比赛。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单位的参赛资格并通报批评。 八、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国乒乓球协会最新审定的《乒乓球竞赛规则》。 (二)比赛使用中国乒乓球协会审核批准的成人标准球台和双鱼三星40mm三星乒乓球(白色)。 (三)运动员所用球拍拍面覆盖物应是国际乒联现行许可的品牌和型号,覆盖物应附有清晰可见的商标型号及国际乒联(ITTF)标记。 (四)混合团体比赛,混合团体比赛由3人(2男1女,A男B男C女X男Y男Z女)出场进行比赛。所有报名运动员均可参加单打比赛。 混合团体比赛的顺序为:男单A-X,混双C&A或B-Z&X或Y,男单B-Y,女单C-Z,男双AB-XY。 根据报名情况,混合团体比赛第一阶段进行分组单循环赛,第二阶段进行单败淘汰赛和附加赛,决定名次。 (五)单打比赛进行单败淘汰赛和附加赛,决定名次。 (六)单打(含团体赛)比赛进入前八名之前均采用 3局 2 胜制,进入前八名之后均采用 5局 3 胜制,每局11 分。 (七)在特殊情况下,为使比赛顺利进行,组委会有临时更改赛制的权利。 九、报名办法及截止日期 报名表一式一份,填写打印清楚,加盖公章,同时提交电子文档或发送电子邮件(jssddatibu@jsnu.edu.cn)。2021年10月22日 17:00前报送大学体育部。逾期未报名的单位视为弃权。 十、奖励办法及积分 1、各项比赛均取前8名颁发成绩证书。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6个;每队推选1名“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员。 2、单打比赛按照单项录取名次第1至8名(各取9、7、6、5、4、3、2、1分)积分,团体比赛按照单项录取名次2倍积分。 十一、资格审查员、比赛监督、仲裁委员、裁判长、裁判员选派 1、本次比赛资格审查员、比赛监督、仲裁委员由校体委选派。 2、裁判长、裁判员选派由校体委聘请威廉体育(中国)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师生担任。 十二、领队、教练员、裁判长联席会议 联席会议定于10月27日16:00在威廉体育(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多媒体教室(田径场看台下)举行,未出席会议单位由组委会代为抽签,决定分组。 10月29日下午到大学体育部领取比赛秩序册。 联系电话:83656661 十三、注意事项与要求 各队领队要及时通知参加比赛的运动员携带学生证和身份证按时到达比赛场地,迟到15分钟,按自动弃权处理。 十四、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属校体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江苏师范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2021年10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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