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度校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立项的的通知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 2014-12-16  浏览次数: 76

 

江苏师范大学教务处文件

 

 

教发201417

 

 

关于开展2014年度校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学部(院)、各部门、各直属业务单位 :

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让更多的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参与教育教学理论与实践的研究,经研究决定开展2014年度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的立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选题范围

选题应结合我校实施的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紧密联系我校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的实际,以着力解决当前我校教学改革与教学管理中的现实问题为重点。选题可参考2014年度校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立项指南(附件1)。有关高等教育宏观管理研究的课题不在此立项范围之列。

二、申报具体要求

1. 申报人原则上应具有讲师、助理研究员(或相当于讲师、助理研究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 每位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每个项目只能有一位主持人,已被校级及以上部门立项的课题不得再重复申报。

3. 研究成果要有特色,贴近校情,贴近工作需要。以解决问题的效能为成果评价基点,提倡以调查报告、咨询报告或实施方案为成果形式。

4. 课题完成时间为两年。201512月中期检查,201612月结题验收。

三、申报办法及程序

1. 本次立项课题分为课程建设专项、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学校给以经费资助。

2. 本次立项课程建设专项10项左右,重点课题10项左右,一般课题40项左右,请申报人写明申报类别,不得兼报。

3. 申报人须填写《江苏师范大学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附件2),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2份,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统一报送教务处教研科,同时报送《江苏师范大学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和《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3)的电子版。

4. 申报日期截至20141218,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梁靓;

联系电话:834030413041);

电子邮箱:jyk@jsnu.edu.cn

四、评审办法

学校教学委员会组织专家组进行立项评审。希望各单位对教育教学研究工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好本单位的课题申报工作。

 

 

教务处

2014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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