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师范大学学生课外体育活动实施方案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 2013-04-14  浏览次数: 138

 

江苏师范大学学生课外体育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精神,全面落实江苏省学生健康促进条例要求,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生课外体育活动,促进我校学生的全面发展与健康成长。

二、目标与方法

(一)目标

以新一轮江苏省普通高校大学体育课程考核对学生课外体育活动要求为主要工作目标,以全面落实学生课外体育活动为根本目标,全面推进全校学生的课外体育活动,提高学生对课外体育活动重要性认识,培养学生课外体育活动习惯,促进学生终身体育意识养成,全面提升学生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

(二)工作方法

1、建立组织机构

   成立课外体育活动工作领导小组,以分管校长为领导小组组长,以教务处处长、学工处处长、团委书记、威廉体育(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书记、院长为副组长,以各个院系分管学生副书记为成员的工作机构,全面协调全校各个院系的课外体育活动。具体如下:

组长:方

副组长:陈 潘永亮 王晓三 崔成前 潘锦忠 朱悦龙

成员:于如信、王友建、王晓红、王海峰、冯遵永、吴 迪、

何莉娜、刘训钊、满在江、张 斌、胡学峰匡艳丽、安仲森、陈 硕、段培同、戚 洪、商 亮、董海宁、孔  杰。

2、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和任务

1)各学院成立学生课外体育活动管理小组,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担任组长,组员由辅导员及部分学生干部组成。其中,组长负责课外活动精神的传达协调,辅导员负责组织考核。

2)教务处负责学生教学活动的安排和协调并会同相关部门审批免于课外锻炼的学生。

3)学工处根据学生出早操情况对各学院以及学生的评优、评先工作做出指导意见。

4)校团委指导学生会对课外体育活动进行定期检查。

5)宣传部负责课外体育活动的网络、报纸等宣传工作。

6)后勤集团负责场地卫生、灯光、音响等方面工作。

3、具体实施办法

   结合我校在校学生多、场地器材相对较少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实施办法:

1)一、二年级学生要求全部参加课外体育活动,活动每周不少于三次,三、四年级根据实际情况参加课外体育活动。

   2)将大学体育部教师分成若干小组,每个小组或每个人负责一个或几个院系,对负责的院系学生课外活动进行指导,并根据指导院系的实际情况制定课外活动计划书上交大学体育部。

   3)每个院系根据本院的具体情况,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灵活的安排活动场地、时间、项目。

   4)充分发挥各学院学生体育骨干的作用,让体育骨干及时的联系场地、器材,保证学生课外体育活动的顺利进行。

   5)充分发挥各学院辅导员的作用,有效的调动和组织本学院的学生参加课外体育活动。

三、保障与监督考核

 (一)保障

  积极协调各方面情况,保证学生课外活动的顺利开展。

 1、场地、器材的落实,将现有的场地、器材最大程度上加以利用,对一些缺口比较大的器材加以补充。

2、校医院做好课外体育活动的医务监督与服务。

3、对参加组织、协调、指导学生课外体育活动的老师和服务人员给予劳动报酬,保证其工作热情。

(二)监督考核

1、给每个学生发放一张课外活动考核卡,对参加活动的学生由指导老师加盖考核章,每学期按照规定的参加的次数加以考核,考核次数不达标者,一、二年级学生公共体育课程不及格,三、四年级学生不得参加评优评先。

2、课外体育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上报的各学院课外活动计划,对各学院进行不定期的抽查,监督各学院的落实情况。

3、对考核先进的学院进行表彰,并颁发奖状与奖杯。

江苏师范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2012-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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