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体育部教师听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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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09-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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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听课制度,是沟通教学信息,开展教学检查,提高教学质量的行之有效的手段之一。通过听课,能够了解课堂的教学情况,有利于教师之间切磋教学内容,交流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与教学质量。具体规定如下: 1、听课次数 (1)体育部正、副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次。 (2)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次。 2、听课方式、内容和要求 (1)听课以随机随堂为主,可以个人听课,也可以组织重点听课。 (2)听课内容包括:体育理论课和体育实践课,着重了解教学秩序、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 (3)每次听课必须认真、详细、如实填写听课记录表,听课后尽可能与任课教师交换意见,并请任课教师签名。 3、听课组织管理 (1)各级人员要自觉遵守和坚持听课制度。 (2)部主任有义务监督教师听课制度的执行情况。 (3)各级人员听课情况在每学期第十七周左右交部办公室,由部统一汇总并上报。 (4)各级人员听课情况计入教学工作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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