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管理规定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 2014-05-29  浏览次数: 341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联合下发的《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实施办法》、省教育厅和学校的有关要求,从2004年起我校每年按省教育厅规定的时间对全校学生进行体质测试。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进行,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一、体质测试的准备工作

1、体质测试中心和体育部组织相关教师进行测试前的准备工作。

2、大学体育部根据学校对测试工作的具体要求,安排各学院学生的具体测试时间,并在测试的前一周上网公告。

3、大学体育部具体安排参加测试工作的人员。

二、参加测试人员的职责

1、参加测试人员须参加测试前的培训工作。

2、参加测试人员须知道各测试仪器的操作和使用方法。了解测试仪器常见问题的处理方法。

3、参加测试人员必须了解各测试项目的具体测试方法、要求,保证测试数据的准确性。

4、参加测试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达测试地点,调试测试仪器,不得无故缺席。

5、测试过程中要认真负责,注意学生的安全问题,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6、测试人员要认真检查、核对学生的证件(学生证或考试证),如发现作弊者请立刻上报到大学体育部。

三、参加测试学生的注意事项

1、各学院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领队,认真组织学生以班级为单位按排定时间来参加测试。

2、为保证参加测试学生的安全,参加测试的学生必须穿着运动服、运动鞋,否则不能参加测试。

3、每个参加测试的学生必须携带学生证或者考试证,否则不予测试。

4、因病或残疾学生,可以向学校提交免于执行《标准》的申请,申请免测的学生要有市级或校医院的证明,经各院系班主任证明、校测试领导小组核准后,可以免于执行《标准》,所填表格存入学生档案。

5、关于缓测的学生,要写申请。经班主任证明、校测试领导小组核准后,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测试。

6、《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不及格的学生,在本年度内可补考一次。

7、对在测试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

四、测试数据的上报管理

1、测试结束后,体质测试中心和体育部认真组织相关教师进行测试数据的整理工作。

2、根据具体上报时间安排,及时上报测试数据。

五、领导监督制度

    校体质测试中心领导小组成员和威廉体育(中国)股份有限公司领导,应加强对测试工作的管理,确保测试顺利进行。

六、医务监督

由校医院具体负责。

七、测试器材的购置与维修

学校设备处具体负责测试仪器的购置和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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