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师范大学早操管理办法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 2014-05-29  浏览次数: 1071

江苏师范大学早操管理办法

一、早操管理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

组  长:黄军伟

副组长:潘永亮 陈  洪 商  亮 朱悦龙  周  武

成  员: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

二、早操活动要求

1、大学一年级每周一、三、五出早操,二年级每周二、四出早操。

2、早操活动时间:6106:50

3、早操活动地点:校田径场及田径场北侧篮球场,贾汪校区学生在贾汪校区田径云龙校区学生在云龙校区田径场。

三、早操成绩考核等级

1、早操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档次。

2、无故缺勤累计不足出勤次数3%或因病、事假缺勤累计不足应出勤次数10%者,早操成绩为优秀。

3、无故缺勤累计超过应出勤次数3%且不足6%或因病、事假缺勤累计超过应出勤次数10%且不足20%者,早操成绩为良好。

4、无故缺勤累计超过应出勤次数6%且不足10%或因病、事假缺勤累计超过应出勤次数20%且不足30%者,早操成绩为及格。

5、无故缺勤累计超过应出勤次数10%或因病、事假缺勤累计超过应出勤次数30%者,早操成绩为不及格。

四、早操锻炼奖惩办法

1、早操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其学年体育课成绩最高记59分。

2、早操成绩达到良好者,方可参加评优评先及奖学金的评定。

3、早操成绩优秀人数超过全院人数的2/3,颁发体育先进集体奖杯。

4、早操成绩不及格人数超过该班级人数的10﹪,该班级不得参加各种先进集体的评选,该班辅导员成绩考核不得评为良好以上。

五、几点说明和要求

1、早操锻炼的出勤次数指本年度(本学期内)规定出勤次数减去因雨、雪、运动会、法定假期及学校临时规定的不需要锻炼的次数。

2、病假应出据校医院开具的并经辅导员或院领导签字的证明。

3、事假应出据辅导员或院领导签字的请假条。

4、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早操锻炼考核者,需报经早操管理领导小组批准。

5、早操锻炼考核与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不重复记分。

6、考核过程及成绩公开、公正。考核成绩定期汇总并及时通报各学院、各班级,同时抄送领导小组备案。

7、考核小组成员严禁弄虚作假,营私舞弊。凡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者,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8、班级早操考勤表每月底由学院统一报送大学体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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