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师范大学教育实习细则
教育实习是高等师范院校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教师培养特点的综合性、实践性的教学环节,在师范教育贯彻理论联系实际,提高教育质量,确保师范生培养规格方面,具有特殊的功能。因此,必须认真抓好教育实习工作,在实习中切实执行本细则。
一、实习目的
1.通过实习,使学生受到深刻的专业思想教育,树立教书育人、投身教育事业的思想。
2.使学生初步了解中等学校教育和教学工作的特点,实施素质教育、开展教学改革的状况及对教师的要求,增强对现代中等教育事业的适应性。
3.使学生将所学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技能,综合运用于教育和教学实践,培养从事中等教育的独立工作能力。
4.通过教育科研训练,引导学生认真学习和研究教育科学,探索教育规律,培养教育科研的能力,为从事教育研究打下基础。
5.全面检验我校师范专业的办学思想和培养规格,及时反馈信息,不断改进学校教学工作,提高教育质量。
二、实习内容
1.教学工作实习
为了培养学生的教学工作能力,要求实习生尽可能实习本专业各类课程。本科生以实习高中课程为主,少数专业因中学周学时偏少,可实习初中课程。实习生必须在实习学校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认真钻研教材和大纲,认真备课,认真编写教案, 认真试教。实习期间,每一实习生课堂教学时数6—8节,每堂课都必须编写教案,在上课前两日送指导教师审阅签字。教案一经批准,实习生一般不得自行修改或变动。讲课要贯彻讲练结合的原则,克服满堂灌的现象。要注意语言及板书的规范化,要用普通话教学。同一备课小组的实习生必须相互听课,每一实习生在授课后应举行评议会,未评议的课,各实习生也应主动征求原任课教师及听课者的意见,以求不断改进和提高教学质量。课的类型,力求多样,以增加锻炼的机会。各实习生也应积极参加指导实验、课后辅导、作业批改与讲评、考查考试与成绩评定、听课评课、组织课外学习活动教学总结等,也应积极参加。在实习期间,各实习学校应有计划地进行一些公开试教活动并举行评议会,以提高实习生的试教质量和观察分析能力。 实习生应参加实习学校有关教研活动、备课活动。
2.班主任工作实习
在实习学校班主任指导下,学习班主任工作的基本方法,掌握班主任工作的基本内容、特点,学会教书育人。实习班主任工作的主要内容:①听取原班主任工作介绍,查阅学生学籍卡,深入到学生中去,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劳动和健康情况。②根据原班主任的工作计划,结合学校的中心工作及本班级实际,拟定《班主任工作实习计划》,经原班主任审批后执行。③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开展班级日常工作,组织主题班会,开展多样化有实效的班级活动,协助原班主任处理好班内临时发生的重大事情。④学生的外出活动应在实习学校的统一组织下进行,实习生不得擅自带领学生外出活动。
3.教育调查
教育调查的范围主要是:①了解实习学校的基本情况及办学经验。②调查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教育教学经验及教学改革情况。③研究教育对象的心理与生理特点,学习态度与方法、知识结构与智能水平,及德、智、体诸方面状况。 教育调查内容选题可根据实习计划中的参考选题选取,也可自立课题。每个实习生最后应提交独立的教育调查报告。
三、实习的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教育实习指导委员会,由分管校领导及教务处、学生处、财务处等单位负责人和各院系分管教学的领导组成,指导全校的教育实习工作。委员会下设教育实习办公室。由教务处分管领导、实践教学科组成,负责协调实习期间校内外各项工作。
2.教务处具体负责制定全校师范生教育实习计划和指导性文件,预算教育实习经费,制定经费使用办法,并审核各项实习开支,检查、巡视实习情况,处理实习中出现的较大问题,制定改革教育实习的措施,做好基地建设工作,组织好全校的实习总结和交流工作。
3.各院系设立教育实习领导小组,负责本院系学生的教育实习工作。教育实习领导小组由院系分管教学和学生工作的领导、学科教学法教师、实习指导教师组成。其任务是:制订院系教育实习执行计划;编排实习生小组;协助学校联系实习单位;做好教育实习动员和实习过程中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督促、指导实习生根据实习学校分配的实习任务安排好实习计划,并根据计划检查实习生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和解决实习中出现的问题;关心实习生的生活、健康和安全;做好教育实习成绩评定及总结工作。
4.建议各实习学校根据工作需要设立教育实习领导和工作机构。
四、实习的时间及安排
1.教育实习时间共六周,6学分,安排在四年级第一学期进行,其中第一周为实习生了解和熟悉实习学校,熟悉本人的实习计划和安排,第二至第五周为课堂教学和班主任工作实习,第六周做好实习总结,撰写调研报告,与实习学校指导教师做好各种交接工作,实习学校对学生实习情况进行评估、鉴定。教育调查贯穿教育实习全过程。
2.教育实习前各院系要安排教育见习,具体时间由各院系根据具体情况自行确定,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结合学科教学法课程分段见习,不论采取何种方式,见习时间不得低于两周。见习可全部安排在中学进行,也可以与校内进行微格教学技能训练相结合,但校内微格教学技能训练时间应掌握在见习时间的一半以内。见习如占用其他课程教学时间,要提前做好调课事宜。
3. 教育实习由学校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统一安排。实习方式原则上采取回原籍集中实习或在徐州市各中学集中实习的模式。无论是回原籍实习还是在徐州市各中学实习,均由教务处会同各院系与当地教育局及相关中学联系,统一部署。为了保证实习质量,实习生优先安排在我校教育实习基地实习,我校实习基地不足的地区应安排在条件较好的中学进行实习。实习计划由教务处在实习一周前向各院系及学生公布,不得随意改换实习学校,少数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实习生在公布实习计划三日内向院系提出申请(注明原因),报教务处批准后方可调整。
五、实习生
1.师范类的学生必须参加教育实习,参加教育实习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①能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熟悉本学科的中学教学大纲(课程标准)和教材;②获得教学计划规定的基础课、教育理论课和专业必修课(选修课)学分;③初步具有教学组织能力、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及本专业的技能技巧,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④经过微格教学训练;⑤身体健康。
2.实习生按实习学校成立实习小组,设正副小组长各一名,在实习学校领导下,组织有关实习生的各项活动,做好本组成员的思想和生活安排工作。
3.实习生实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实习要求及实习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4.实习生因病或其它原因不能实习时,必须办理请假手续,提出书面申请。请假1天者必须经指导教师同意,由院系实习领导小组批准,请假1天以上一周以内者,须由院系主管负责人签署意见,经教务处批准。凡请假时间超过实习时间的1/4者,不能取得实习学分。请假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学校。
六、实习指导教师
1.指导教育实习是师范专业教师的基本职责。我校各学科教学法教师都必须承担实习指导教师任务,能否积极参加和认真指导教育实习,将作为教师考评的重要依据。
2.指导教师必须具备下列条件:①对教育实习工作有正确的认识和责任感。②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知识。③具有一定的指导能力、组织能力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④了解中等学校教育实际。
3.教育实习每10一20名实习生院系应指派一名实习指导教师,实习指导教师关心实习生的工作、生活情况并对实习进行业务指导。
4.实习学校原任课教师和原班主任,凡有一定教学及班主任工作经验和指导能力者,经我校与实习学校协商审定后,由我校聘为教育实习指导老师并发给聘书。承担教学实习的指导教师职责:①向实习生介绍本学科教改情况,传授教学经验。②安排实习生的教学见习,指导实习生备课、试讲、审批教案。③听试讲、主持评议会,及时帮助实习生改进教学。④指导实习生批改作业和课外辅导。⑤评定实习生教学工作实习成绩。⑥指导教育科研活动。承担班主任实习的指导教师职责:①向实习生介绍班级情况,传授班主任工作经验。②指导实习生制订班主任工作实习计划,检查计划执行情况。③指导实习生组织好班级活动,做好班级日常工作和对个别学生进行教育、家访等工作。④评定实习生班主任工作实习成绩。⑤指导教育调查活动。
5.实习过程中,指导教师要严格履行《指导教师职责》(附件一),在加强对实习生指导的同时,要注意充分发挥实习生的作用,重视培养学生独立工作的能力,既要精心指导,又要大胆放手。
七、成绩评定
1.教育实习结束后应及时给实习生评定实习成绩。实习成绩评定程序为:由实习学校指导老师、领导在实习结束时根据实习生的实习期间的表现及完成实习任务的质量写出评语及评分建议;我校实习指导教师根据实习生的教学工作和班主任工作水平写出评语及评分建议,院系实习指导小组根据实习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评分建议及教学授课情况进行综合评议,给出实习生的最终实习成绩。实习生实习成绩经院系实习指导小组核定后记入实习生实习成绩考核表。
2.教育实习评分采用五级分制评定:即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
3.实习学校指导教师、领导及我校实习指导教师在进行实习成绩评定时应严格按照教育实习成绩评分标准(附件二),根据实习生实习期间的表现及完成实习任务的质量全面考核。评分比例为:教学工作实习成绩占实习总成绩40%,班主任工作实习成绩占30%,教育调查成绩占20%,为人师表行为占10%。为人师表行为、教学工作实习、班主任工作实习、教育调查四项中有一项“不及格”者,总评不能给予“及格”,有一项不是“优”者,总评也不能给予“优”。
4.实习成绩为优的条件为:①实习学校及我校实习导师的评分建议为优;②评分建议为优的实习生向院系实习指导小组提出申请,经实习指导小组同意后进行15-20分钟的教学授课,院系实习指导小组织织专家评议,公开课成绩为优者实习成绩方能为优。每一专业优的比例不高于该专业实习生总数的25%。
5.未参加教育实习、未经学校教务处同意擅自改变实习学校或实习成绩不及格者必须补(重)实习,补(重)实习仍不及格者不能取得实习学分。修业期间确实无法安排补(重)实习者,参加工作后,经过一学期教学实践,由所在学校证明已达到教育实习要求,经复审合格后,方能取得实习学分。未取得教育实习学分的师范专业学生不得毕业。
八、小结与鉴定
1.在实习期间的最后三天,实习生必须认真总结实习的主要收获、优缺点,针对自己的不足之处或存在问题,提出今后的努力方向,并将个人的实习小结填入《教育实习鉴定表》内。实习小组在个人小结的基础上,组织实习生交流实习情况,相互进行评议、鉴定,由小组长将小组意见填入《教育实习鉴定表》。小结、鉴定和评议必须一分为二,实事求是。
2.实习学校指导老师、领导对实习生《教育实习鉴定表》内各项成绩、评语及初评建议应在实习生离开实习学校前填写,并将《教育实习鉴定表》封装交实习生带回交送院系实习指导小组。
3.实习指导教师在实习期间应注意调查研究,搜集有关资料,根据自己的体会和所掌握的材料,写出工作经验总结及有关专业培养规格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4.院系实习指导小组在实习结束后要尽快完成实习总结和处理好善后工作(包括信息反馈、经验总结和改进措施等),并在总结基础上,根据评选标准(附件三、附件四)对实习指导教师的工作和实习生的表现进行评估,按20%评选出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和优秀实习生。各院(系)应在实习结束两周内将院(系)实习总结、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及优秀实习生名单报送学校教务处。
5.各院系将对实习指导教师的评估结果记入其教学业务档案。
该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一、指导教师职责
附件二、实习成绩评定标准
附件三、优秀指导教师评选标准
附件四、优秀实习生评选标准
附件一: 指导教师职责
一、做好实习前的准备工作,了解实习生的思想表现道德行为及业务情况,布置学习有关文件,指导实习生熟悉教材,了解教学进度等。
二、教育实习生热爱教育事业,遵守纪律,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完成实习任务。
三、向实习学校介绍实习生的情况,全面协调实习期间与实习学校之间的各种关系。
四、指导教学工作实习,督促实习生钻研教材、编写教案和制作教具,审阅教案(实习期间应至少审阅实习教案1篇/实习生),全面掌握实习生的教学实习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其教学工作中的问题。
五、指导班主任实习,帮助实习生了解分析班级和学生情况,指导实习生制订班主任工作实习计划,帮助解决有关问题。
六、指导实习生制订教育调研计划,编制调查提纲,指导其撰写并审阅调研报告。
七、根据实习学校指导教师意见做好实习成绩的评定和小结、鉴定工作。
八、及时向院系领导汇报学生实习的进展情况。
九、全面收集、积累、整理有关实习资料和基础教育资料,最好能在有关专业培养规格方面及如何进一步做好实习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十、参加院系的实习工作总结。
附件二: 实习成绩评定标准
教学环节 | 观测点 | 权重 | 等级标准 | 备 注 |
优 | 中 |
教学工作实习 分 | 1.1 备课 | 0.1 | 备课态度认真;研究理解教材深入;了解学生的接受能力;教案完整,符合课堂教学要求,质量较高;完成教案10个小时以上 | 备课较努力;经指导教师多次帮助,教案较完整,基本符合课堂教学要求,质量一般;完成教案至少8个课时 | |
1.2 试讲 | 0.1 | 内容熟悉;教态自然;时间、内容符合教学要求;次数2次以上;试讲效果良好,完全符合上课要求 | 内容基本熟悉;教态较自然;时间、内容基本符合教学要求;至少一次;试讲合格 | |
1.3 教学 态度 | 0.05 | 教学态度很认真 | 教学态度较认真 | |
1.4 教学 内容 | 0.1 | 目的明确;重点突出、难点处理得当;内容科学系统 | 目的基本明确;重点、难点处理基本得当;无科学性错误 | |
1.5 教学 方法 | 0.2 | 启发性强;双边活动好,方法灵活多样;语言标准,板书规范;善于培养学生的兴趣,发展学生个性;熟练运用先进教育理论与技术 | 能运用启发式教学;能开展双边活动;能用普通话教学,板书基本规范 | |
1.6 教学 组织 | 0.05 | 课堂组织严密,充分发挥教师主导性和学生的主动性,秩序活而不乱,应变能力强 | 组织教学能力一般 | |
1.7 教学 效果 | 0.2 | 重视智能培养,充分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学生对教学内容理解透彻,当堂消化;全面达到教学目的 | 能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学生基本理解教学内容;基本达到教学目的 | |
1.8 课外 辅导 | 0.05 | 课外辅导很认真,耐心细致;次数多,每节课后均有辅导;因材施教注重个别辅导;有课外小组活动,参加人数多 | 课外辅导比较认真,能注意方式方法 | |
1.9 作业 批改 与讲 评 | 0.05 | 作业分量适当、难易适度;批改与讲评及时、正确、认真 | 作业分量和难易度基本合理;能及时认真批改与讲评 | |
1.10 互相 听课 和课 后评 议 | 0.1 | 积极开展互相听课和参与课后评议;互相听课10节以上,评议次数在4次以上;有详细的记录 | 能互相听课和参与课后评议;互相听课不少于6节,课后评议至少2次;有记录 | |
班主任工作实习 | 2.1 了解 情况 | 0.1 | 较快熟悉掌握班级学生思想情况、组织情况和班级特点 | 基本了解班级学生思想情况、组织情况和班级特点 | |
2.2 计划 制定 | 0.1 | 根据学校和班级实际制定明确、具体、可行的工作计划 | 能根据学校要求,制定工作计划,但不够完善 | |
教学环节 | 观测点 | 权重 | 等级标准 | 备 注 |
A | C |
班主任工作实习 分 | 2.3 态度 方法 | 0.1 | 积极配合原班主任工作,热爱学生,敢于严格要求、正面引导,态度诚恳耐心 | 能按原班主任提出的要求进行工作,对学生要求较严 | |
2.4 日常 工作 | 0.2 | 坚持参加学生的课外活动,认真细致地处理日常事务,善于做学生思想工作,效果较好 | 能参加学生的课外活动,处理日常事务、学生思想工作效果一般 | |
2.5 集体 活动 | 0.2 | 组织主题班会或其它班集体活动两次以上,且内容丰富、有针对性,适合中学生特点,效果教好 | 能组织主题班会或其它班集体活动,至少一次,且有一定内容,效果一般 | |
2.6 个别 教育 | 0.2 | 有目的的了解、掌握不同类型学生实际情况,运用不同方法进行有针对性的个别教育,能提出好的教育建议;善于处理突发事件 | 对不同类型学生实际情况有所了解,能运用不同方法进行个别教育,能提出教育建议 | |
2.7 学校 联系 | 0.1 | 善于运用家访、开家长会等形式取得家长的密切配合,对学生开展教育效果良好 | 运用家访等手段对学生开展教育,取得一定效果 | |
教 育 调 查 与 研 究 分 | 3.1 选题 | 0.1 | 从实际出发,有较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意义 | 选题具有一定针对性 | |
3.2 调查 材料 | 0.1 | 材料全面、客观、准确、具体,有代表性 | 材料较全面、客观,能说明一般问题 | |
3.3 文章 结构 与表 述 | 0.3 | 观点鲜明,论据充分,分析透彻,说服力强 | 观点基本鲜明,论据较充分,论述有一定说服力 | |
3.4 文章 的结 论与 建议 | 0.3 | 结论正确,建议切实可行 | 结论基本正确,建议主要方面可行 | |
3.5 调查 能力 | 0.2 | 调查深入,观察力判断力较强,善于搜集调查资料 | 能了解基本情况,有一定分析判断能力 | |
实 习 行 为 表 现 分 | 4.1 实习 态度 | 0.5 | 工作认真踏实责任心强,严格遵守实习生守则的规章制度;虚心求教,热爱学生,师生关系融洽 | 工作较认真踏实,能遵守实习生守则的规章制度;能向指导老师学习,师生关系融洽 | |
4.2 为人 师表 | 0.5 | 注意仪表仪容,举止文明端庄,语言文明,尊重师长,团结互助等方面能严于律己,表现突出 | 注意仪表仪容,举止端庄,语言文明,尊重师长,团结互助等方面表现一般 | |
附件三:优秀指导教师评选标准
一、积极承担教育实习指导任务,重视教育实习工作。
二、经常去实习学校,认真指导实习生的教学、班主任工作实习和教育调查等活动,且在指导方法上有所创新,成绩突出。
三、与实习学校的有关领导和指导教师密切联系,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实习条件,同时关心实习生的工作、生活和身体健康,及时解决实习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四、所指导的实习生能够圆满完成实习任务,其实习工作受到实习学校师生的好评。
五、能对教育实习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对做好实习工作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建议。
附件五: 优秀实习生评选标准
一、实习态度认真,工作积极主动,模范地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虚心求教,尊重导师,团结互助,热爱学生,为人师表,出色完成各项实习任务,教育实习鉴定成绩优秀。
二、深入钻研教学大纲和教材,教学目的明确,内容正确,重点突出,教法灵活,效果显著,受到师生的好评,并提供两份较好的实习教案。
三、较快地掌握班级情况,工作计划切实可行,组织班级活动内容丰富多彩,能根据不同类型的学生,有针对性地做思想工作,班主任工作突出;
四、教育调查选题得当,计划周详,调查深入,材料翔实,调查报告观点鲜明,论据充分,分析透彻,结构严谨,建议切实可行,表现出较强的调查研究能力,并提供调查报告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