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师范大学专业实习管理办法
专业实习是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专业教学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独立工作能力、提高教学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各专业教学计划都应该规定专业实习要求并给予相应的学分(一般为每周1个学分),有相应的实习大纲。专业实习是必修课程,为进一步做好专业实习的各项工作,特制订此办法。
一、专业实习的范围
专业实习是指各专业学生的毕业实习、生产实习、认识实习、野外考察、社会调查等实践教学环节。
二、专业实习的目的
1.巩固学生的专业思想,形成适应并热爱本专业的意识情感。
2.巩固和拓宽学生所学的理论知识、专业知识,并综合运用于社会实践,提高专业技能,培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锻炼学生的社会调查能力,同时为本专业的教学改革方向、毕业生的社会适应情况获取反馈。
4.使学生了解社会、了解国情、了解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实际,增强献身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加强对学生敬业精神和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的培养。
三、专业实习的组织管理
全校专业实习工作由教务处统一管理,全面协调,协助院系解决实习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各院系由主管教学的院长(主任)全面负责组织、管理本院系的实习工作。
l.各院系根据专业实习情况,建立专业实习领导小组并由专人负责实习工作。每学期根据教学计划在实习前两周将专业实习计划报送学校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2.各院系成立由院长(主任)、院系教学委员会委员、专业负责人组成的实习领导小组,指导各专业实习工作。
3.学校定期由主管校长召开有关实习工作的专题会议,指导、协调、检查、评估各专业实习工作。
四、专业实习的方式和内容
1.专业实习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集中实习、分散实习及其他多种方式,有条件的最好采取集中实习的方式,以确保实习质量。对分散进行的实习要报教务处备案,各院系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实习要求和监督检查,绝不能放任自流。
2.专业实习内容由各专业根据培养目标及要求制定,并编制合适的实习计划。内容包括(1)实习的目的与要求;(2)实习内容及时间安排;(3)实习方法与指导;(4)实习报告的安排和组织事宜;(5)作业要求和有关参考题、参考书;(6)实习纪律和安全等有关注意事项;(7)成绩考核标准及办法等。
五、实习指导教师
1.专业实习指导教师应由讲师以上职称、有实践经验、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师生比一般为1︰10。
2.各专业要认真做好指导教师选派工作。
3.各院系应加强对专业实习指导教师的管理,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鼓励教师积极承担专业实习指导工作。对实习指导教师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形成书面材料,归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今后评定职称的一项重要依据。
4.指导教师职责
(1)协助院系落实实习单位,会同有关人员根据实习大纲的要求制订实习方案,并组织实施。
(2)指导教师要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为人师表,始终把对实习生能力的培养放在首位,同时要全面关心实习生的安全、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
(3)监控实习计划的全面落实过程,与实习单位配合及时解决实习中出现的问题,加强对实习生的业务指导。
(4)定期检查学生的实习情况,布置一定的思考题或专题作业,对学生的实习报告等要给予一定的指导。
(5)与接受实习单位的指导人员共同做好实习生的成绩评定工作。
(6)做好实习的总结工作。总结实习的内容、方式方法、实习效果,实习中的困难和成功经验,今后要注意的问题及实习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五、实习生
实习生的一言一行代表着当代大学生及徐州师范大学的形象,为使专业实习顺利进行,培养良好学风,确保实习任务的圆满完成,所有实习生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我校的有关规章制度。
2.认真学习专业实习的有关文件和安全知识等各项规定,明确专业实习的目的,端正态度,切实做好专业实习的各项工作。
3.服从院系和实习单位的领导,接受双方教师的指导。对实习工作如有意见和建议,应向院系指导教师反映。
4.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纪律。实习期间,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勤。因故请假,必须事先写出书面申请,经实习单位及我校指导教师同意。
5.积极参加各项业务实习活动,努力向指导教师学习,发扬勤奋好学、虚心求教、文明礼貌、艰苦奋斗的好作风。
6.认真写好实习日记、调查报告、实习总结等,认真填写《专业实习鉴定表》中有关个人总结栏的内容。
7.维护学校荣誉,树立大学生的高尚形象,防止一切不文明行为的发生。
8.爱护公物。在实习期间借用的物品必须按期归还,如有丢失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9.团结友爱,关心集体,共同提高,克服生活和实习中遇到的各种困难。
六、专业实习成绩的考核
1.实习成绩考核是一项重要而严肃的工作,任何形式的专业实习都必须认真进行成绩考核与评定。
2.专业实习成绩评定采用优(90—100分)、良(80~89分)、中(70—79分)、及格(60~69分)和不及格(60分以下)五级记分制。
3.专业实习成绩评定包括两个方面:实习态度和实习效果。考核的要求是:
(1)实习态度(占20%)
实习生必须明确专业实习的目的和意义,积极主动地做好实习的各项工作。服从院系和实习单位的领导,尊重指导教师;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实习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维护学校荣誉,树立大学生的高尚形象。对严重违反实习纪律、造成恶劣影响者,实习成绩作不及格处理。
(2)实习效果(占80%)
实习学生应按照实习大纲的要求认真完成实习规定的各项任务。记录实习情况、心得体会等;对组织的教学参观、专题报告都要记录并加以整理;在完成实习任务的同时,结合实际,自选专题进行社会调查,写出报告(可作为实习报告内容之一);或能独立完成教师布置的专题作业或对某些问题有独到见解及合理化建议;实习结束前写好实习报告,对政治思想和业务收获进行全面总结,实习报告质量必须达到实习大纲的要求。
4.各专业可根据本专业实际情况,参照《徐州师范大学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及评价办法》及上述考核要求制定具体细致的评分标准。
5.专业实习成绩由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初评,写出评语和评分,最后由各专业实习领导小组审定,其中“优秀”名额不超过实习生总数的25%。
七、实习经费
1.专业实习经费按各院系不同专业特点及实习课时、学生数等直接划拨到各院系教学业务费中,实行“统一计划、指标到院、超支不补、专款专用”的使用原则。
2. 各专业在实习期间,应本着节约的原则,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率。
上述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