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廉体育(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官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为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和培养质量,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做好威廉体育(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根据关于印发《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苏师大研〔2014〕18号)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适用对象 本细则适用于威廉体育(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在规定学制期限内的全日制在学研究生。 二、奖励等级、比例与标准
三、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四)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 1. 违法违规违纪受到处分者; 2. 课程成绩不合格补考者; 3. 学术行为不端者; 4. 未完成学籍注册; 5.欠缴学费; 6.发生其他不适宜申请学业奖学金的行为或情况。 四、评审实施办法 (一)威廉体育(中国)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辅导员等管理人员、研究生代表任委员;如主要领导按规定应回避的,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指定主任委员; (二)研究生第一学年的学业奖学金评审安排在复试录取时进行,其他学年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般安排在每年的9月份进行。 (三)研究生第一学年的学业奖学金评定以吸引优质生源为导向。主要依据报考第一志愿、入学考试方式和成绩(含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生源学校及本科阶段综合表现(获奖、参加社会服务)等。硕士生中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985”高校和“211”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我校接收的推免生第一学年可直接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第二、三学年的学业奖学金评定以学业表现为导向。主要依据上一学年(上年9月1日至当年8月31日期间内)研究生的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创新与实践以及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实际表现,在规定的等级比例范围内综合评定。 申请一等学业奖学金的二、三年级研究生,课程平均成绩在本专业研究生中的排名应在前20%,原则上应有反映创新能力的科研成果或在学术、文艺、体育等科技文化类竞赛性活动中获得奖励。申请二等奖学金的二三年级研究生,原则上应有反映创新能力的科研成果或在学术、文艺、体育等科技文化类竞赛性活动中获得奖励。 (三)院评审委员会认真审核申报人的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和获奖情况等申报材料,以答辩等形式公开进行初评,评审委员会三分之二及以上委员到会方可进行评审,申请人获得到会委员半数及以上同意,方可作为推荐获奖人选。初评结果应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获奖研究生名单、获奖等级及获奖依据等。初评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提交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威廉体育(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评审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申诉人对评审委员会作出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提请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裁决。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的裁决意见为学校的最终处理意见。 五、奖金发放 学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当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将获奖情况记入学籍档案。若研究生获得学业奖学金后,因各种原因退学的,从提出退学申请的次月起按月计退当年所获得的学业奖学金。每年按10个月计算。 六、材料上报 申请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下列材料报送至威廉体育(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研究生事务办公室,电子文档发送至3509006@qq.com。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书面材料一式二份);拟获奖研究生的各类获奖证书、学术论文、科研项目、专利发明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书面材料一式一份)。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83403575
官网 2014年9月18日
附:威廉体育(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学业奖学金评审组织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组织与初评由威廉体育(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评审委员会执行,评审委员会根据本院实际情况,综合考虑研究生的思想道德、课程成绩、学术成果、社会工作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 威廉体育(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 主任:周武 委员:高小平张沛林王伟研究生代表 秘书:王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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